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茶叶过度包装的提醒函

时间:2023-08-08来源: 天富娱乐注册-登录平台首页

  为推广简约绿色消费理念,助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,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》等法律法规,对照国家标准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》(GB 23350-2021)主要条文,现对茶叶经营中的包装要求提醒如下:

  一、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,切实履行社会主体责任,依法诚信经营,自觉抵制茶叶商品过度包装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  二、国家标准GB 23350-2021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 食品和化妆品》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,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,已给予了2年的过渡期,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、对照国家标准开展自查自检工作,确保经营的茶叶商品包装空隙率、包装层数、包装成本符合国家标准要求。

  三、茶叶包装空隙率,指去除内装物茶叶占有的必要空间容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。以茶叶商品内的单件(具有独立包装且标注明确净含量的物品)进行判断,当单件净含量大于50g,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30%;当单件净含量大于30g,不超过50g,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40%;当单件净含量大于15g,不超过30g,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50%;当单件净含量大于5g,不超过15g,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60%;当单件净含量大于1g,不超过5g,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70%;当单件净含量不超过1g,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85%。茶叶包装空隙率的计算方法,具体参见GB 23350-2021(友情链接:)。

  四、茶叶包装层数,是指完全包裹茶叶可物理拆分的包装层数(使茶叶不致散出的包装方式)。茶叶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4层,以直接接触茶叶的包装为第1层,依次类推至最外层时不得超过4层。紧贴销售包装外且厚度低于0.03mm的薄膜不计算在内。

  五、茶叶包装成本,指除茶叶第1层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%。各茶叶生产、销售经营主体不得推高包装成本,导致茶叶价格虚高,增加消费者的购买成本,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  八、自觉抵制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的行为。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,不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
  茶叶经销单位不得定制、采购及使用违反商品包装国家标准要求的茶叶包装物,不得销售违反商品包装国家标准要求的茶叶商品;茶叶包装物设计制作单位不得设计、生产及销售违反商品包装国家标准要求的茶叶包装物。如违反本提醒函的规定内容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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