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类茶叶不能过度包装如何判定?有哪些要求?

时间:2023-09-09来源: 天富娱乐注册-登录平台首页

  1401 茶叶(绿茶、红茶、乌龙茶、白茶、黄茶、黑茶、花茶、袋泡茶、紧压茶)

  1402 茶制品(茶粉、固态速溶茶、茶浓缩液、茶膏、调味茶制品、其他茶制品)

  1403调味茶(加料调味茶、加香调味茶、混合调味茶、袋泡调味茶、紧压调味茶)

  1404代用茶(叶类代用茶、花类代用茶、果实类代用茶、根茎类代用茶、混合类代用茶、袋泡代用茶、紧压代用茶)

  限制要求包括包装层数、包装成本和包装空隙率,这三项内容中,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的规定,则判定该商品的包装为过度包装。

  茶叶包装层数不得超过4层。包装层数以直接接触内装物的包装为第一层,从内到外依次类推。紧贴销售包装外且厚度低于0.03 mm的薄膜不计算在内。

  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,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%。

  对于一层包装茶叶产品,不需要计算空隙率,层数也小于4层,成本不需要计算,因此一层包装产品一定符合标准要求。

  选购茶叶时不看“颜值”看质量,拒绝过度包装,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,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,杜绝铺张浪费,如发现茶叶明显过度包装现象,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。

  5、重磅解读︱GB 2762-202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上)

  6、重磅解读︱GB 2762-202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下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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